当前位置:首页 > 《南京大屠杀》目录 > 正文
分享到:

第六节关于死亡人数的估计(3)  > 返回《南京大屠杀》目录

短篇经典(webliver):读一篇经典的文字,放飞自己的心灵!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即刻关注>>

 那末,在东京进行的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中,是如何看待在南京事件中被害的总人数的?在判决书中所写的要点如下:

南京被占领后,在最初两、三天中至少有一万二千名中国非战斗人员

——男女和儿童惨遭杀害,在占领后一个月中,在市内大约发生了两万起

强奸事件。日本军还说要扫荡已成为一般老百姓的中国兵,有二万名已到

服兵役年龄的中国男子遭到集体杀害,而且日本军还屠杀了三万多名俘虏。

另外,从南京逃难出来的市民中,有五万七千多名被日本军追上后,收容

起来,他们备受饥饿和刑讯,大部分终于死亡,而活下来的多被机枪和刺

刀杀害。

这样,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判决说南京事件的被害者总数约为十二万人,但该判决书还接着这样说:

据后来估计,日本军在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的时间里,在南京

及其附近被杀害的普通老百姓和俘虏,总数在二十万名以上。这些估计并

不夸大,那可以从掩埋队以及其他慈善团体所掩埋的尸骸达十五万五千具

这一事实得到证明—…·这些数字没有把被日本军焚烧后丢弃的、投入扬

子江的以及用其他方法处置的许多人计算在内(《远速》 ,载前引书1,

第三九六页)。

关于屠杀的人数问题,判决书的前半段说:被杀害的包括男女和儿童非战斗人员有一万二千名、抓便衣兵时遭害的有二万名、俘虏被杀三万多名,合计六方名以上。尤其是来到近郊避难的市民有五万七千名,他们有的饿死,有的被屠杀。

在占领南京后的两、三天时间中,至少有一万二千名非战斗人员——男女和儿童惨遭杀害,这可以从前面介绍的金陵大学教授贝茨博士的证词,以及在后面介绍 的南京同际救济委员会在《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中所作注释推测(参照本书第一八五页)。可是博士说的,不像判决书所指出的那样,在时间上局限于最初的 两、三天中。贝茨博士还作证说:被杀害的非战斗员一万二千名这个数字,是在安全地区及其附近调查结果所获知的,日本兵还在市内外杀害了许多人,但无法调查 这些情况,而在前面提到的被害人数中,自然不包括俘虏,也不包括虽系一般老百姓却被错当作穿上便衣的散兵的人。

日本兵抓便衣兵时杀害的两万名这个数字,似乎也可以认为是根据美国驻南京副领事埃斯皮的报告(参照本书第一一六页),从占领南京时估计的便衣兵的数字以及日本军残酷处置便衣兵的方针看来,说被害者达两万名这个数字,似乎决不夸大。

三万名以上俘虏被杀,这恐怕是根据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的证词,他说曾雇用工人掩埋了中国军队

本章:1/8  【上页】  【下页】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返回目录  我读过的

大家正在读 >>  

热门名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