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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泽三夫少将为首的许多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高级军官,以辩护方面的证人身份出庭参加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他们都否认曾进行过大屠杀这一事实。这不只是 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的证人的态度,而且也是当事人一致表现出来的态度。唯独一个有关人员肯定了这一事件的存在,他便是在南京的特别军事法庭上以大屠 杀事件的负责人身份被判处死刑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以B·C级战犯而成为这起事件的被告人仅谷寿夫师团长一人,其他军司令官、部队长官以及参谋长等人 均免予起诉。然而,谷寿夫中将虽认为自己无罪,却也承认有大屠杀之事实,并要求惩处大屠杀的负责人。谷寿夫中将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一日被宣判死刑的第二天 提出上诉,说:“应当先向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许多部队长查明事实的全部情况,然后确定真正的犯人。”(五岛广作编:《南京作战的真相》,第二三六页)
还有一份冈村宁次大将所作的有关记录,当时,他是派遣军首脑人物,他作了承认南京事件的发言。冈村宁次中将曾经于—九三八年八月担任第十一军司令官, 他在其回忆录中谈到:“在上海登陆后一、两天内,从先遣部队宫崎参谋、华中派遣军特务部长原田少将(一九三七年七月任驻华使馆武官。——洞富雄注)、杭州 特务机关长荻原中佐等人那里听取了情况,总的情况如下:一、攻陷南京时,事实上确实发生了对数万市民大肆进行掠夺、强奸等暴行;二、第一线部队有以补给为 名杀害俘虏之弊端。”(《冈村宁次大将资料》,上册,第二九一页)
对遗弃尸体掩埋表之怀疑以及市民受害之“实际数字”
关于遗弃尸体的掩埋数字,铃木明对中国方面的主张也是持极端批判态度的。负责掩埋南京城内外遗弃尸体的,生要是慈善团体即红卍字会和崇善堂。据它们在 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据,认为处理的尸体数目惊人:红卍字会处理了四万三千零七十一具;崇善堂处理了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具。
铃木明与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辩护团体一样,认为这个数字缺乏可靠性,他说:“即使充分理解红卍字会和崇善堂的善意,南京有关人员也一眼即可看出这个 数字是夸大的”(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五页)。不仅是铃木明,可能谁都会对这一过于庞大的数目,表示怀疑,都想说,在未看到原始资 料前不能妄加评论。然而,日本方面理当预料得到,掩埋队提交的报告尚在,所以,可想而知不必担心中国方面也会向法庭提出虚构材料作证的。现在,我认为前面 所说的数目是完全可信的(关于遗弃尸体的数目问题, 另参照本书第一编第6节以及以后的第三三四至三三六页、第四○七至四○八页)
总而言之,遗弃尸体的数目相当大。处理尸体花了近一年时间也丝毫不足为奇。因此,所谓“在业已清除过的中山门附近等地,五个月后不可能还有那么多尸体”的反驳是不能成立的。据说,五个月、十个月后,甚至一年半后,在部分小河里还填满了白骨(参照本书第一九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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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明也批评了中国方面关于在特定地点遭受屠杀的说法。为此,我对此作一叙述。
据悉,在南京市当局编印的某本《南京大屠杀摄影集》里开头刊登的“大屠杀地图”上,在雨花台处附有“万余人被杀”的说明。对此,铃木明说,那里附近民 房全部焚毁,绝无居民,即使后来有人被带到这里来遭受杀害,也不能认为是大量的。他还介绍了雨花台永宁寺住持的证词,说“决没有在这一带杀过人”,以为这 是事实(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六二页),那是铃木明于一九三八年一月前后从前独立大队炮兵联队石松那里听来的。
诚然,南京攻陷战结束后,没有在雨花台进行大量屠杀的事实,我认为这一点是可信的。不过,当时这一带几个月来遍地都是大量遗弃尸体,那也是事实。据崇善堂掩埋队留下的资料,一九三八年四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城外的兵工厂、雨花台地区掩埋了二万六千六百十二具尸体。
这样多的遗弃尸体,可以说不是由于屠杀造成的,而是通过歼灭战这一正当的战斗行动导致的伤亡的结果。然而,中国方面看来,这却是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据 说,在雨花台,有两、三万中国兵在撤退时遭到日本军的扫射,哭声连天、尸骨成堆、血流过胫,一片惨状(参照本书第二十六页)。
由此看来,在“大屠杀地图”上的雨花台处附有“万余人被杀”的说明,也就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了。顺便介绍一下,从正面进攻雨花台的第六师团,分出其一部分部队迂回到南京城西侧,在该地区也取得了骇人听闻的“战果”(参照本书第二十六至二十七页)。
此外,据说在“大屠杀地图”上这样写着:在离南京城东北八公里左右的扬子江岸边燕子矶有数万普通平民百姓遭到屠杀,在其附近的观音门有三万普通老百姓 遭到屠杀。对此,铃木明表示怀疑:数万普通老百姓逃进这一地势险要的山地,是“绝难想象”的。他还特地说,南京附近的人们若要躲避战火,是不可能向日本军 进攻过来的东南方向或正东方向逃跑的。不过,日本军的进攻出乎意料地迅速,南京附近的居民如有人不能渡江到对岸,不能前往平地开阔的南面或西南面,那就要 么进入南京城内,要么即使与日本军的进攻路线相遇,也宁可逃进东北面的“形势险要”的山地,认为那是“安全之地”。我认为这不足为奇。当然,正如我在旧着 《南京事件》中所指出的那样(参照本书第七十二至七十三页),发生在燕子矾和观音门的这起大屠杀是怎么回事,由于检察方面未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来, 所以对牺牲的人数尚存有疑问。然而,不管怎样,总不能认为中国方面捏造了这种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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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陵大学教授史迈思博士负责进行的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的调查结果(Lewis S. C. Smythe, War damage in Naking area, December, 1937 toMarch, 1938, Shanghai,1938.),前面已作了介绍,并进行了批判(参照本书第二一二页以后)。铃木明也提到了这个调查,他认为在每五十户房子中挑选一户进 行调查是极为精确的实况调查(顺便说一句,人们经常谈论的视听率调查比例是在一万七千余人中挑选一个人。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五九 页)。根据这次调查,可以推算出南京城内居民的受害情况,即因日本军的暴行而致死者二千四百五十人,受伤者三千零五十人,被强行拉走者四千二百人。被强行 拉走者后来由于下落不明,这个数字与死亡的人数相加,估计有六千六百名市民遭到了屠杀。
如前所述,铃木明认为这次调查是“极为精确”的调查,但另一方面,他又说“这些数字在调查方法及其他方面有多大的正确性,现在无法断定”。但是,铃木不相信掩埋队处理尸体的数目,却断言:“仅就这起‘南京事件’而言,这是唯一重要的数字。”
是不是“唯一重要的数字”暂且不论,就连那史迈思教授也意识到由此推算而得出的市民牺牲的人数太少了。于是,史边思教授在报告中注明,根据城内外掩埋 的情况谨慎推算,结果表明有一万二千名市民遭到屠杀。关于一万二千名这一数目,同是金陵大学的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上作证说:“史迈思教授和我 经过种种调查和观察,结果得出一致结论,即:在我们确切所知范围内,城内包括男女和儿童在内的非战斗人员有一万二千人遭到杀害。”不过,这一万二千人仅限 于在“安全地带及其附近地区”调查所得的数字。贝茨博士进一步作证说:“市内其他地区还有许多人遭到杀害,而我们无法调查这些人数。而且,在市区外被杀害 的人也相当多。我前面所说的,不包括屠杀中国兵,也不包括屠杀曾经当过兵的几万中国人。”(《远速》,第三十六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四十九页)
可想而知,这次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的调查,在南京事件构成起诉原因而进行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毋宁说是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但是,辩护方面最终没有将 这份报告作为书面证据提出来。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连辩护方面也对这份资料所示数字的可靠性表示怀疑。在《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中所统计的有关死者的数 字,不能照用, 这在本书第一编第6节《关于牺牲人数的估计》中已有详尽的叙述,故在此不再重复。然而,一段时间来没有提到南京事件的铃木明,却又打破了沉默,在一九八二 年十月号的《文艺春秋》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敬告〈人民日报〉总编阁下》。他在文章中重又提出了在史迈思的调查报告中所见到的受害市民人数的统计。当 然,他一句也没有提及我对该调查报告所作的批判。对于他,只能将他定为是一个“企图蒙骗不太明了事实的读者” 的人物(参照本书第二编第1节中的《对批判未予答覆的铃木明和山本两人》)。
马吉牧师的批判当否?
田伯烈所著《日军在华暴行》(中译本题为《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在书后附有“难民委员会对日本提出的抗议书”,列举了四百二十八起(正确地说应 是四百四十四起。——洞富雄注)日本军的暴行事件。铃木明说,根据这些报告来看,在占领南京后的六十天左右时间内,他们所能知道的强奸事件约有八十起(单 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一五页)。不过,田伯烈在其书后附录的,自然不是国际委员会所列举的日本军暴行的全部事件,实际上只不过是四百四十 四起中的一百三十起左右而已。因此,可以把八十起强奸事件视为这一百三十起左右中的一部分。
此外,铃木明还说:“马吉牧师的证词抽象而夸张地解释了这份记录(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关于日本军暴行的报告),不具体。马吉牧师在信中说:‘十六日有一 千名妇女被强奸。’但在《难民委员会记录》中关于十六日那天的报告写的是受害人数充其量总共只有十二名”(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四八 页)。铃木明所说的马吉牧师的信,就是田伯烈在书中所引用的、马吉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日记体的信。铃木明所依据的是从该书中译本翻译过来的转译本,其 中说:“昨天(十六日。——洞富雄注)白天和夜里遭到强奸的妇女至少在千人以上。”但是在马吉牧师的信中,此处应正确译为“自昨晚到今天(十七日。——洞 富雄注)白天,有一千名妇女被强奸”(前引资料集2,第三十四页)。
铃木明把十六日的受害人数充其量定为十二人,这自然是根据《南京安全区档案》定出来的。不过,正确地应当说这是一起由八个以上军官和士兵所强奸的超过 七名妇女的案件。因此,应把“充其量总共只有十二名”改为“至少也有十二名”。此外,我还想提请注意该委员会所报告的一个事实:在广东路某处,从十三日至 十七日,有三十多名妇女被强奸。根据南京安全区档案,,第二天即十七日还有三十四名(十七起)妇女被强奸。除此而外,大学对面和第二条马路,各处都有人被 强奸,而且在五台山小学也有许多人被强奸。
然而,这只是在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记录中所看到的,不能认为是在安全区发生的强奸事件的全部。马吉牧师在其上述信中,又就十六日那天的强奸事件写道:
“从那天早晨起似乎就有人来报告强奸事件。即使在我们熟悉的人们当中,亦有一百多名妇女被日本兵强行带走,其中十七人是大学图书馆的职员。但在自己家里被 强奸的人肯定要多几倍” (前引书2,第三十三页)。而且,前面所说的贝茨博士是当时管理金陵大学的负责人,该校收容了三万名难民。他和安全区委员会分别每天向日本人使馆报告在其 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日本军的暴行事件。他后来还作为证人出席了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当时曾就十六、十七日所发生的强奸事件作证说:“我曾报告,十二月十 六日,日本军从南京大学带走了许多妇女,而且又于第二天报告说,前一天晚上日本军强奸了三十名妇女。在十二月十七日向日本官宪报告说:‘你所见之处以及你 的邻居所见之处,正在继续发生令人可怕的残酷行为。’我于十二月十八日的信中又报告了前一天晚上发生在南京大学(金陵大学。——洞富雄注)校园内六座建筑 物里持续进行的强奸事件。”(前引书2,第五十三页)
铃木明难道也能断定这些证词是虚假的吗?
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马吉牧师把十六日夜里至十七日白天被强奸的妇女定为一千人,这也是大致推测,但仅根据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所列举的,说实际受害人是 十二人啦、四十人啦、一百人啦等等,都是令人可笑的。在留在南京市内的二十五万乃至三十万市民中,有十五万以上的市民在安全区内避难。管理这一包括十个难 民收容所在内的安全区委员有十五人,即使加上中国的委员助理,其人数也是屈指可数的。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们不可能听到发生在安全区内的所有事件。而且,可 以想象,即使收到了报告,也不可能如数报告日本大使馆,而且关于强奸等情况,受害人及其家属大都隐情不报(参照本书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页)。再有,就安全区 的委员们而言,在安全区以外的市区内发生了什么事件,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马吉牧师估计,从十六日至十七日,在南京被强奸的妇女有一千名,这是根据日本兵横行不法。使全市处于恐怖状态之中和兽性大发作的传闻而作出的大致推 测。当然, 这可以说“不具体” 。但马吉牧帅所说的一千名妇女被强奸”,铃木明说“是抽象而夸张地解释了这份记录”(即表示受害人有十二人的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记录。——洞富雄注;单行 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四八页)。对铃木明的这种简单的解释,我不能同意。
前面提到的金陵大学博士贝茨曾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证人作证说,仅根据“安全地带的国际委员会报告”,在南京占领后不到一个月,“估计发生强奸事 件八千起” (《远速》,第三十六号,载前引资料集1,第五十页)。另一方面,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拉贝在一月十四日致德国驻上海总领事的信中写道:“强奸了约两万 名妇女” (《远速》,第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六六页)。拉贝所说的两万人大概是对全市被害人数的估计数。说八千起事件也好,两万人也好,我也不是不觉得有些 夸张,但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也是辩护人的博学之士泷川政次郎博士,曾于南京沦陷后半年访问那里时记下了这样一段话;“据我所乘的人力车车夫对我说,现在 南京市内,没有一个姑娘不遭到日本兵的暴行。”(《新版:评东京审判》,下册,第九十六页)
对马吉牧师的手记表示怀疑的铃木明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说:
试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在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手记里马吉写有这样一
段话:“星期二。天气恶劣,先下微雨,继降大雪,这是我们一向所恐惧
的。难民区的几乎所有草棚都漏雨,简直等于狗窝,遍地泥泞,难以插足。”
二十八日是星期二,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查阅了当时记录,二十八日
却是晴天。第二天,即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点小雪,但很快就停了,
转为阴天。除二十九日外,几乎都是“晴天”(这段记录,在《诸君》一
九七三年一月号里没有刊登,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一三至一一四页里有补充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