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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雷格里家的仆人中这些日子里关于鬼的谣传特别流行。
人们交头接耳,言之凿凿地说:半夜三更听见顶楼楼梯上有脚步声下来,还在宅子里四处巡游呢。楼上过道两边的门虽然都上了锁也不济事;那鬼不是口袋里装着一把同样的钥匙,便是行使着鬼魂自古以来享有的特权,可以随意穿过钥匙眼,然后又象先前一样到处漫游;那种逍遥自在的劲头实在令人咋舌。
黑人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习惯(恐怕白人也是如此):遇到这种情况,他们总是闭紧眼睛,拿毯子。内衣或是任何可以顺手抓来遮盖一下的东西把脑袋蒙起来。因此,关于这个鬼的样子,权威人士之间也众说纷纭,其说不一。当然,大家都知道,肉眼虽已逃之夭夭,灵眼却特别活跃和敏锐。所以,关于这个鬼流传着好多幅全身画像,每一幅的可靠性都经过再三发誓保证。这些画像之间毫无相似之处(画像通常都是如此),只有在鬼族的一个共同特征上是一致的,那就是:身上披有白裹尸单。那些可怜的黑人不是博古通今的学者,当然不知道莎士比亚早就为这种服饰作过佐证:
身披裹尸单的死人
在罗马街头啾啾怪叫。(见莎士比亚名剧《哈姆莱特》第一幕第一场。)
因此,他们在这一点上的不谋而合,确实是灵魂学上惊人之举。作者特在此提请关亡学界予以重视。尽管如此,由于某种秘密原因,我们得悉:在最适宜于鬼魂出现的时辰,的确有一个身披白单子的修长影子在雷格里家宅周围走动:穿门过户,忽隐忽现,在大宅子附近游荡着,最后走上死寂的楼梯,直奔不祥的顶楼而去。第二天早晨,楼上过道两边的门跟平常一样,依然牢牢地关着和锁着。
这些交头接耳的传说,雷格里免不了有所耳闻;而且,由于大家想尽办法隐瞒他,就显得更为可怕。他喝酒喝得越来越厉害;白日里,他装出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骂人也驾得更凶了;可是夜里却总是做恶梦,躺在床上,脑子里老出现一些极为可怕的魅影。汤姆的尸体被抬走以后,当天晚上他骑马进城去聚饮作乐,喝得痛快极了。回到家里已经很晚,感到十分疲乏;于是就锁上房门,取出钥匙,上床睡觉去了。
一个恶人的灵魂,不管他如何想尽办法使它安静下来,毕竟是极其阴森可怕。使他自己惴惴不安的东西。有谁知道它的界限呢?又有谁知道它可能想到些什么呢……那些使他心惊肉跳的亏心事(它既无法弥补这些事,也无法摆脱掉它本身永生不灭的特点(基督教徒相信人的灵魂是永生不灭的;人死后根据在生时是行善或作恶,灵魂或进天堂作天使,或下地狱受罪。))。一个人自己心里有个鬼,不敢单独面对它,却锁上房门,挡住外面的鬼,这种人有多么愚蠢啊!尽管心里那个鬼的声音被住在心底深处,上面还压上堆积如山的尘俗事务,却依然是一支预报末日即将来临的号角!
然而,雷格里不但锁上了房门,还用椅子把它抵住;他又在床头点了一盏夜明灯,把他的两把手枪放在枕头边。他检查完了窗子的搭扣和闩子之后,发誓道,“就是魔鬼带他所有的小喽罗们一起来,我也不怕他。”说毕,就上床睡觉去了。
不错,他倒是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因为他疲倦了。可是后来在睡梦中,他觉得有个影子,有一样什么可怕的东西笼罩着他。他觉得是他母亲的裹尸单;却又是凯茜拿在手里,举起来给他看。他听见一阵阵乱哄哄的尖叫和悲号。这其间,他心里一直明白自己是在睡觉,拚命挣扎着想醒来。在睡眼惺忪中,他清楚地觉得有什么东西要走进他房间里来。他知道门在开,可是他的四肢动弹不得。最后,他猛地转了个身;房门果真开着,他看见一只手在捻灭那盏夜明灯。
那天夜晚,月色朦胧。他看见了!……一个白影子闪进来了!他听见裹尸单的声响。它一动也不动地站在他床边;一只冰冷的手放在他的手上;一个可怕的声音轻轻地在他耳旁说了三声,“来吧!来吧!来吧!”他正躺在床上,吓得汗流浃背。那玩意儿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出去的。他立刻跳下床去拉门。房门依旧关着和锁着,雷格里一下子就晕了过去。
从此以后,雷格里更是变本加厉地酗酒。如今,他喝起酒来毫无顾忌,不象以前那样谨慎了。
不久之后,附近一带纷纷传说,他得了病,命在旦夕。无节制地喝酒使他得了疯病……似乎把阴间因果报应的可怕阴影带到阳世来了。他时常说胡话。厉声惨叫,口口声声说他看见鬼。听见他说这些胡话的人无不吓得毛骨悚然。谁都受不了他病房中那种恐怖气氛;一直到他临死的时候,床边还站着一个严峻而冷酷的白影子,嘴里唤道:“来吧!来吧!来吧!”
事有凑巧,就在雷格里见鬼的那天夜晚,有几个黑人看见两个白影子穿过林荫道,直奔大路而去。第二天一大早,人们发现大宅子的门敞开着。
凯茜和爱弥琳在离城不远的一座小树林里停下来歇脚时,太阳已快出山了。
凯茜打扮成一个克里奥尔(克里奥尔,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西班牙移民的后裔。)西班牙贵妇人……穿着一身黑衣裳。她头戴一顶小黑帽,再加一块绣花面纱,把整个脸部都遮盖起来了。她们早已商量好,在逃亡期间,凯茜乔装成一位克里奥尔贵妇人,爱弥琳则扮作她的使女。
由于早年出身于一家上流社会家庭,凯茜的谈吐。举止和气派都非常符合这种身分;而且,她还保存着一部分从前的漂亮衣裳和几套精致的首饰,足以帮助她把这种身分扮得恰到好处。
她在城郊看见有卖箱子的,就停下来买了一口漂亮的皮箱,并要求卖箱子的人替她把箱子送去。这样一来,随身跟着一个用小车推箱子的仆役,又有爱弥琳提着手提包和几个零星小包跟在后面,凯茜便以一个颇有身分的贵妇人的姿态出现于当地的小旅馆里。
在她到达之后,第一个引起她注目的人便是乔治。谢尔贝;他是住在那里等轮船的。
凯茜从顶楼的窟窿里,曾经注意到这个年轻人,看见他运走汤姆的尸体,也看到他和雷格里的那次冲突,当时真感到心花怒放。后来,她在深更半夜装鬼外出巡游时,也偷听到过一些黑人的议论,从而推测到乔治的身分以及他和汤姆的关系。所以,当她发现他也在那里等船时,立刻觉得他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凯茜的气派。举止。谈吐以及阔绰的样子使她在旅馆里没有引起任何疑窦。凡是在花钱这个关键问题上表现得很大方的人,别人从来不大去根究他们的底细的。这一点,凯茜在筹划川资时早就有先见之明。
向晚时分,人们听说轮船到了。于是,乔治。谢尔贝便彬彬有礼地(这对肯塔基人来说,是非常自然的事)把凯茜扶上船去,并设法替她找到个好官舱。
在红河旅途中,凯茜推说身体不爽,一路都躺在床上,不出房门一步;那使女则忠心耿耿地侍候她的主人。
他们到达密西西比河之后,乔治听说那位陌生的夫人往后的旅程还是跟他一样溯流而上,便劝她跟他搭同一条船,并自告奋勇去替她订了一间官舱。他纯粹是出于一片好心,怜惜她身体单薄,愿意尽力替她效劳。
于是,看哪,一行人又安安稳稳地搭上了“辛辛那提号”轮船。那船在强有力的蒸汽机推动之下,向上游疾驰而去。
凯茜的身体颇见好转。她常到栏杆边去闲坐了,也到餐厅去吃饭了。船上的旅客都交头接耳地说,这位太太当年一定是个出色的美人。
乔治第一次瞥见她时,就隐隐约约觉得她有点象什么人;却又想不起象谁,因而感到很是纳闷。这种经验几乎每个人都有,而且有时也曾为之纳闷过。他老是情不自禁地盯着她看,时时刻刻打量着她。在餐桌上,或是在她的官舱门口闲坐时,她也常常与那年轻人的目光不期而遇,发现他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当她脸上露出有所察觉的神情时,他才很有礼貌地把视线转向他处。
凯茜有点感到不安起来,以为他对她起了疑心。后来,她决定完全信赖乔治的侠义心肠,就把自己的来历对他和盘托出。
乔治对任何一个从雷格里庄园上逃亡出来的人,都会深表同情(他一想起或一提起这个地方就无名火三丈高)。故此,他不假思索地(这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共有的特点)慨然答应凯茜,一定竭尽全力保护她们平安脱险。
凯茜隔壁那间官舱里住着一位法国太太,名叫德都夫人,随身带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儿,约摸十二岁左右。
这位太太从乔治的谈话中得知他是肯塔基人之后,特别愿意跟他结识。这事的成功颇得力于她那娇憨的小女儿,因为那孩子长得非常标致,在半个月的旅途中,实在是人们解闷的好玩意儿。
乔治时常在她的官舱门口闲坐,凯茜有时坐在栏杆边,听得见他们的谈话。
德都太太向乔治详细打听了肯塔基的情况。她说她从前在那里住过一个时期。后来,乔治发现,她从前的住处离他家不远,不由感到十分惊讶;从她所提的一些问题看来,她对他们那一带的人和事情都非常熟悉,这就更使他吃惊了。
有一天,德都太太问他道,“你们附近一带有一个姓哈里斯的人吗?”
“有一个姓哈里斯的老家伙,他家离我父亲的庄园不远,”乔治答道。“不过,我们跟他一向没有什么来往。”
“他大概是个大奴隶主吧?”德都太太问道,她说话的态度掩盖不住内心的深切关注。
“是的,”乔治说,他对她的态度颇为诧异。
“你知道不知道,他从前有一个名叫乔治的混血黑奴?也许你听说过吧?”
“当然知道……乔治。哈里斯……我对他很熟悉;他娶了我母亲的一个使女。可是现在他已经逃到加拿大去了。”
“真的吗?”德都太太连忙问道,“谢天谢地!”
乔治看上去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没有作声。
德都太太用手捧着头,忽然失声痛哭起来。
“他是我的弟弟啊,”她说。
“太太!”乔治万分惊讶地叫了起来。
“是的,”德都太太一面擦眼泪,一面骄傲地抬起头来说,“谢尔贝先生,乔治。哈里斯是我的弟弟!”
“我简直没有想到,”乔治把椅子往后移了一两步,望着德都太太说。
“他还小的时候,我就被卖到南方去了。”德都太太说。“我的买主是一个慷慨而善心的人。他把我带到西印度群岛,给了我自由,然后和我结了婚。他最近才去世;我是想到肯塔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我弟弟,并把他赎回来。”
“我曾经听他说过有一个姐姐,名叫爱密丽,被卖到南方去了,”乔治说。
“一点也不错!那就是我,”德都太太说。“请你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
“是个很出色的小伙子,”乔治说,“尽管不幸当了奴隶。无论从天资和品德来说,都是个杰出人物。我之所以了解他,你要知道,”他说,“是因为他娶了我们家的一个姑娘。”
“是个怎么样的姑娘?”德都太太急切地问道。
“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乔治说。“又漂亮,又聪明,为人又和气,而且非常虔诚。我母亲对她简直象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煞费苦心地抚养和教育她。看书。写字。绣花。针线活,样样精通;唱歌也唱得挺不错。”
“她是在你们家出生的吗?”德都太太问道。
“不是,是父亲有一次到新奥尔良去买回来送给我母亲的。那时她大概有八九岁光景。父亲怎么也不肯告诉母亲买她时花了多少钱;可是,前些日子,我们在清查他的账目时,发现了那张契纸。他出的价钱真是高得惊人。我想大概是由于她长得特别漂亮吧。”
乔治背朝凯茜坐着,因此,当他叙述这些细节时,看不见她脸上那副全神贯注的神情。
听到这里,她的脸由于万分关注而变得十分苍白。她碰了一下他的胳臂问道,“你知道卖主的姓名吗?”
“一个姓西蒙斯的人。至少我记得契纸上写的是这名字。”
“哎呀,天哪!”凯茜听了,不由大叫一声,立刻晕倒在客舱的地板上。
乔治和德都太太都大惊失色。虽然两人都不明白凯茜晕倒的原因是什么,依旧表现了这种场合下应有的忙乱劲儿……好心的乔治在匆忙中碰倒了一把水壶,打破了两只高脚玻璃杯。客舱里好几位女客听说有人晕倒,立刻拥到官舱门口来,拼命把空气堵塞住。总而言之,一切意料得到的情况都应有尽有。
可怜的凯茜!当她苏醒过来时,又转过脸去对着板壁,哭得象个孩子似的。做母亲的,也许你能体会她的心情吧!也许不能。但是当时她觉得毫无疑问,上帝对她大发慈悲了;觉得她一定能和女儿团圆。几个月以后,果然如此。那时,……可是,我们未免有点操之过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