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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诗三十九首(3)  > 返回《曾巩全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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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修先王之法度,而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则其体虽大,四海九州虽广,其治不难至也。不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则虽有良法不能行。不守之以法度之具,则虽有笃好之能,至与两者之皆废。则其体虽小,其去人虽近,有不能集于治者。

或谓:先王之法度去今千有余岁,不可行也。夫修先王之法度,非必服古衣冠,乘车出入,席地而坐,用俎豆之器、俪皮之聘,然后为治也。复农于田,复士于 学,复官于职,复兵于耕,复佛老于无,以正民之业,制礼节用以养民之财,修仁义之施以教民之俗,先王之法度,大者不过乎此。而因今之器,顺今之变以行之, 归之乎不失其所为之本,不务其末而已,时之相去虽万岁可行也。

楚汉陈隋之际,天下争于战攻,人之在者少矣,耕之废孰有甚于此时?而文帝、太宗能养之以少求广爱之思,诱之以自然之势,则数岁之间,耕者有余食,然则农非不可复于田也。

秦既焚书册,绌礼义,绝天下之学,未有酷于此时,而汉武以来立学校,专之以经,励之以行,其制未可谓备也。其中间又或存或熄,然而士皆蒸薰渐渍,至于东汉之日,怀道德、救衰微之君子皆由大学而出,然则士非不可以复于学也。

秦、隋之亡,在位者皆不称其任,人才之不见,未有甚于此时也。及汉、唐受命,高祖、太宗设百职之员,充其选者皆向时之士,非借才于异世也。用变业而示 之,则人人自奋,争出其才,求将相则得将相,求百执事则得百执事之才,欲除敝则敝革,欲修政则政举,无求而不得,无为而不成。由是观之,顾所以厉之而所以 用之如何耳。汉武之末,纲纪大坏矣,官之耗乱未有甚于此时也。及宣帝总核名实,信赏必罚,而公卿百官皆称其职,然则官非不可复其职而使也。

隋唐之际,无井田之法千有余岁,兵之易农未有久于此时。天宝之后,将立于军二百余年。而至周,天子又军中之所立。天下之势劫于兵之骄,患于兵之不可 用,未有极于此时。而太宗能开府设卫,则兵归于田。世宗能诛其奔军之将,则行师四方无不如其意者。然则兵非不可复于耕而使也。

武宗之时,佛入中国千年,人之相化,家酣而户溺矣。然而一朝去之,受冠带而为民者几五十万,曾无一人之阻,然则佛老非不可复于无也。

魏、唐之际,毛、杨绾之势耳,然而变千岁之奢,不旋日而效,然则何患乎制礼节用之不可行也。

秦、隋之后,灭廉耻、捍文网,未有如此之熟烂也。然而文帝、太宗一日变之,则人人自厚,大臣至耻言人过,百姓至不烦于刑,然则何患乎仁义之不可施、俗之不可变也。

凡吾之欲行者,此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择之而未精,为之而未详,然而亦各随其小大深浅而如其计,见其效。苟有大有为之心,则知明先王之法度而用之,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其说非迂,其道易行也。

昔秦设首功之科,驱人于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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