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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腊大义灭亲——让自然本能服从于道义  > 返回《五经之春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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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①,曰庄姜②,美而无子,卫人所 为赋《硕人》也③。又娶于陈①,曰厉妫(5)。生孝伯,早死。其娣戴 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于州吁,嬖人之于也①,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③;“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 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 犹未也,阶之为祸(11)”。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12),降而不憾”,憾而 能昣者(14),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 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 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15)。君人者(16),将祸是务去,而 速之,无乃不可乎即”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 公立,乃老(18)。(以上隐公三年)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21)。”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 使请(22),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蜡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 (24),老夫耄矣(25)“,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26).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 腊使其宰孺羊肩涖杀石厚于陈(27).

  君子曰:“石腊,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28).‘大义灭亲’,其 是之谓乎!”

【注释】

①卫:诸侯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滑县一带。齐:诸侯国名,姜 姓,在今山东临淄一带。东宫:指太子。得臣:齐庄公的太子。②庄姜: 卫庄公的妻子、庄是丈夫谥号,姜是娘家的姓。③《硕人》:《诗·卫 风》中赞美庄妻的诗。④陈:诸侯国名,妫姓,在今河南开封以东,安 徽毫县以北。⑤厉妫(gui):卫庄公夫人。(6)娣:妹妹。戴妫:随历 妫出嫁的妹妹。(7)嬖(bi)人: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宠妾。(8) 石碏(que):卫国大夫。(9)纳:人。邪:邪道。(10)泆(yi):放纵 (11)阶:阶梯。这里的意思是引诱。(12)降:指地位下降。(13)憾:恨。 (14)眕(zhen):克制。 (15)速祸:使灾祸很快到来。(16)君人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