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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爱妮丝离开伦敦时,我才又见到尤来亚·希普。我去票房向她告别,为她送行,他也在那儿,准备乘同一辆车回坎特伯雷去。看到他把准备穿的深紫色高垫肩短外套连同一把像小天幕一样的伞一起放在车顶后的高高座位上,这使我多少感到点满足;爱妮丝当然已坐在车厢里了。不过,我在爱妮丝眼前努力作到和尤来丝维持友好关系,我想这努力理应不会白费。在车窗前,尤来亚也像在餐桌边那样,没有片刻休闲,如一只兀鹰那样在我们附近盘旋,把我和爱妮丝交谈时片言只语完全摄入耳中,一点也不放过。
他那晚在火炉边说的一些话令我陷入一种苦恼境地。在那苦恼中,我反复想着爱妮丝关于合伙的那番谈话。“我做我希望是正确的事。既然想到为了爸爸必须这么牺牲,我只好劝她如此办了。”为了父亲,她不惜做出任何牺牲,那她就会因为对父亲的爱而做许多让步,并将这种爱做为这些让步的理由。这些不祥又令人伤心的预感一直压在我心头。我知道她有多爱他。我知道她的为人有多真诚。我从她所说的得知,她把自己看作并非出自本意而造成父亲陷入误区的原因,她还认为她欠父亲许多,她十分迫切而诚恳地想偿还。看到她和这个穿绛紫外套的可恨的鲁福斯①有天渊之别,我得不到任何安慰,因为我觉得他们的天渊之别正是最大的危险,就因为她的灵魂这么纯洁而忘我,但他的灵魂却那样龌龊而自私。无疑,他完全知道这点,而且以他的那种狡诈,他已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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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意为“红发鬼”,英王威廉二世绰号,其人貌丑,性情残酷。
可是,我又非常明确地知道,做这种牺牲的后果必然会毁掉爱妮丝的幸福;也确切地从她的举止上知道,她当时对此毫无觉察,这阴影尚未投到她身上,如果我向她警告这即将发生的事,就会马上伤害她;所以我什么也没多说就和她分手了。她从车窗向外微笑着摇手以示作别,而缠住她的恶魔则在车顶上扭来扭去,仿佛他已把她捏到手心,大获全胜了。
有很久,我都无法忘记和他们分别时的情形。爱妮丝写信给我说她已平安抵家,我却像看到她离开那样悲哀。无论何时,只要我陷入沉思,一定会考虑到这问题,于是我所有的不安又比过去多了一倍。几乎天天夜里我都梦见这事。这事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脑袋那样和我的生命不可分开了。
我有足够的闲暇来咀嚼我的不安,因为据斯梯福兹来信说他在牛津。我不在博士院时便寂寞万分。我相信,当时,我已对斯梯福兹有了一种潜在的不信任。尽管我回信时写得热情洋溢,可我觉得总的来说,我惟愿他当时不上伦敦来。实际上,爱妮丝对我的影响与想见到他的愿望相比,前者显然占了上风,我想恐怕是这样的。而且,由于爱妮丝在我的思想和兴趣中占了那么大部分,她对我的影响也就更大了。
在这期间内,日子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溜走了。我成了斯宾罗——约金斯事务所的练习生。每年,我从姨奶奶处得到九十镑(房租和零花在外)。我的寓所已为十二个月的租约定下了,虽然我仍觉得夜里那地方可怕而夜太漫长,我在情绪低落心尚平衡的状态下安定下来,并且在那里使劲喝咖啡。回想起来,我在那段日子里喝下的咖啡真当以加仑计呢。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我有三大发现:第一,克鲁普太太患了种奇症叫“金蓝病”①,大抵当她鼻子发炎时便会发病,她只好不停地用薄荷来治疗;第二,我的食品贮藏室里的温度不正常,以至白兰地的瓶子炸了好些;第三,我在这世界上好生孤独,我常用叙事诗的片断将这情形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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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系痉挛病的误读。
在约定做练习生的那天,除了用夹心面包和葡萄酒在事务所招待那些文书们以及晚上我一个人去看了戏,我没举行任何庆祝活动。因为看博士院式的《陌生人》一戏,我受了极大刺激,以至回家后,我几乎认不出镜子里的我来。订好约后,斯宾罗先生说,由于他女儿就要从巴黎回来而家里的安排又有点混乱,否则他准会很高兴请我上他在诺伍德的家,庆祝我们的新关系。不过,他表示,女儿回家后,他希望能有机会招待我。我向他表示了谢意,也知道了他是一个有女儿的鳏夫。
斯宾罗先生很守约。不过一个或两个星期,他就提到这种安排,并说如果我肯赏光在星期六去他家并一直待到星期一早上,他会极快乐。我当然说我很乐意;他就决定用他的四轮马车接送我。
到了那一天,连我的厚毡包也成了受雇文书们艳羡的对象。他们认为诺伍德住宅是一神秘的圣地。其中一人告诉我说,他听人们说斯宾罗先生饮食用的全是银器和名瓷餐具。另一人说,那里的香槟酒像一般人家装淡啤酒那样成桶成桶地装。带假发叫提菲的那个老文书说在这儿干了多年,曾去过那里几次,每次都深入到早餐厅。他形容那里是最豪华的所在,并说他曾在那里喝过产自东印度的棕色葡萄酒,那酒贵重到令人眼都睁不开。
那天,我们宗教法庭中有个延期案件——把一个在教区委员会里反对修路的面包师开除出教会的案件——据我看,那证词之长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两倍,所以结束时已经很迟了。不过,我们判他出教六星期,还罚他巨额的诉讼费。而后那个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还有双方的律师(他们关系很好)一起出了城,斯宾罗先生和我也被那辆四轮马车载走了。
那辆四轮马车很精致;那两匹马拱起脖子,抬起腿,好像它们也知道它们属博士院一员一样。在博士院,人们争相讲排场,所以造出些很精致的马车。不过,我一直就认为,将来也永远认为,在我那时代的潮流是浆得硬硬的衣服。我相信,代诉人穿着件硬硬的衣服,他们的容忍之心也到了人类天性所能及的极限了。
我们一路很快乐。斯宾罗先生对我的职业作了些指示。他说,这是世界上最上流的职业,决不应将其与律师行当混为一谈,因为这完全不同,这职业更专门化,更少些机械性,利益也更多。他说,我们在博士院里比在其它任何地方都要轻松得多,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为一个特权阶层了。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律师,这令人不快的事实是无法掩饰的,但他教我明白了:律师都是人类中的劣等种族,无处不受代诉人轻视。
我问斯宾罗先生他认为最好的业务是什么。他回答说是发生争议的遗嘱案,如案中涉及价值三或四万镑的小财产,那就再好不过了。他说在那种案件上,不仅在辩论的每一程序上有很好的挑刺机会,在质问和反质问上有无穷证据(不用说先后要上诉于代表法庭和议院了),还因为诉讼费最后肯定由各方出;而双方只顾论短长,自然不计费用了。后来,他又对博士院作了全面赞颂。博士院最值得称道处(据他说)乃是其周密性。这是世界上组织得最合理的地方。这是周密观的完美代表。一句话可以概括。比方说,你把一桩离婚案或索赔案提交宗教法庭。很好,你在宗教法庭中审理它。你在一个家庭集团中安安静静打小牌,从容不迫把牌打完。如果你对宗教法庭不满,那又怎么办呢?当然,你就去拱型法庭。什么是拱型法庭呢?在同一法庭的同一房间里,用同一个被告席,有同一些律师,但法官是另一个,因为宗教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任何开庭日以辩护士身份出庭。得了,你又来打小牌了。如果你还不满意,那好。那你又怎么办呢?当然,你就去见代表们。谁是代表们呢?嘿,教会代表就是些没任何职务的辩护士。当上述两院打小牌时,他们都观战过,也看了洗牌、分牌、斗牌的全过程,还和斗牌的人一一交谈过,现在却以法官身份出现,来把这案做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案!斯宾罗先生郑重地总结说,那些不知足的人会说博士院的腐败、封闭以及对其改良的必要;但当每斛小麦的价格达到最高之时①,博士院也是最忙之季。一个人可以把手按在心上对全世界说道——“碰碰博士院,国家便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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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尽管入口谷类征税法于1846年废除,但狄氏写此书时(书成于1850年),小麦问题仍是焦点之一。凡遇不近情理事,人们便说:“小麦价格如此,这事也只好如此。”
我对这番话洗耳恭听,虽然我得承认,我怀疑国家是否像斯宾罗先生说的那样感谢博士院,但我恭敬地接受了他这番议论。至于每斛小麦的价格么,我很谦卑地认为非我力量所至。至今,我也永远战胜不了那斛小麦。在我这一生中,一遇到什么问题,它就要出场打击我。现在,我也还不太清楚,在无数不同的时机,它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或它有什么权利一定要压倒我,无论在什么问题上只要这位叫斛的老伙计硬是介入了。(我觉得它总这样干),我就一败涂地了。
这是离了题的话。我可不是那个去碰博士院而让国家完蛋的人。我用缄默来谦卑地表示我同意年资和学问都高于我的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也谈了《陌生人》,谈了戏剧,谈了那两匹马,一直谈到我们来到斯宾罗先生住宅的大门前才告一段落。
斯宾罗先生的住宅有个可爱的花园。虽然并非时值一年中赏玩花园的最佳季节,但我仍被那打理得美丽的花园迷住了。那儿有一片可爱的草地,有一丛丛的树,有我在昏暗中仍可辨出的观景小径,小径上有搭成拱型的棚架,棚架上有时令的花草。“斯宾罗小姐就在这里一个人散步。”我心想,“天哪!”
我们走进灯光通明的住宅,走过挂有各式高帽、软帽、外套、格纹上衣、手套、鞭子和手杖的过道。“朵拉小姐在哪里?”斯宾罗先生对仆人说道。“朵拉!”我心想。“多美的名字啊!”
我们转进附近一间房(我想那就是以棕色东印度葡萄酒而著称的早餐厅了),我听到一个声音说道““科波菲尔先生,小女朵拉,小女朵拉的密友!”无疑,这是斯宾罗先生的声音,可我听不出了,也不在意是谁的了。一刹那间一切都过去了。我的命运应验了。我成了一个俘虏,成了一个奴隶。我神魂颠倒地爱上了朵拉·斯宾罗!
我觉得她不是凡人。她是仙女,是西尔弗①,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没人见过的什么,人人都渴慕的什么。我立刻堕入爱情深渊。在深渊边上,我没停一下,没向下看,也没回头看,连话都没来得和她说一句,就头朝下地栽下去了。
“我”,我鞠躬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从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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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希腊神话中的气仙。
说话的不是朵拉。不是;而是那个密友,默德斯通小姐!
我不认为当时我很吃惊。据我可信的判断,吃惊这一本能已不复在我身上存在了。在物质世界中,除了朵拉,一切可令人吃惊的事物都不足道了。我说道:“你好,默德斯通小姐?我希望你很好。”她答道:“很好。”我说道:“默德斯通先生好吗?”她答道:“舍弟很健旺,谢谢你。”
斯宾罗先生看到我们彼此相识,我相信,他已吃惊,这时他找得时机插进来说:
“科波菲尔,”他说道,“我很高兴地知道你和默德斯通小姐早就认识了。”
“科波先生和我,”默德斯通小姐板着脸不动声色地说道,“是亲戚。我们一度稍有相识。那时他还是小孩。从那以后,命运把我们分开。我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我答道,无论在何地,我都能认出她来。那是千真万确的。
“蒙默德斯通小姐好意,”斯宾罗先生对我说道,“接受了做小女朵拉密友的职务——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小女朵拉不幸丧母,多亏了默德斯通小姐来做她的伙伴和保护人。”
当时,我心头一下闪过一个念头,我觉得正如那藏在衣服口袋里的叫做防身器的暗器一样,默德斯通小姐与其说是保护人,不如说是攻击者。但当时除了朵拉以外,对任何问题我都不会久想了,我只抓紧时间来看着她,我觉得我从她那娇嗔任性的举止中看出了她和她的伙伴和保护人并不怎么亲密。就在这时,我听到铃声。斯宾罗先生说,这是第一道通知晚餐的铃声。于是我就去换衣了。
在那种忘情的状态下,还记着换衣服或干别的什么事,未免就显得可笑。我只能咬着我毡提包上的钥匙坐在火炉前,想着那迷人的、孩子气的、眼睛明亮的、可爱的朵拉。她的身材多美好,面容多娇艳,她的风度多文雅、多么多变又多么迷人啊!
好快,铃又一次响起,我已来不及像在那种情况下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好生收拾一下自己,只好匆匆换了衣下楼去。那里已有一些客人了。朵拉正和一个白发老先生谈话。他虽然白发苍苍——据他说他自己已经做了曾祖父了——仍遭到我疯狂地嫉妒。
我陷入怎样一种心境了哟!我嫉妒每一个人。想到有什么比我和斯宾罗先生更熟悉我就不能忍受了。听他们谈到我没有参加的活动,我就痛苦极了。一个有着极光滑秃头的人很温和地隔着餐桌问我是否是第一次到这家,我真想向他施以一切粗暴的行为予以报复。
除了朵拉,我不记得还有谁在那里了。除了朵拉,我不记得桌上有什么菜肴。我的印象是,我把朵拉完全吞到肚子里去了,有半打碟子的食物未被我动过就撤下去了。我坐在她身旁,和她谈话。她的声音细声细气悦耳动听,她的娇笑魅力横生,她的举手投足都愉快动人到让一个着迷的青年成了她死心塌地的奴隶。她一切都是娇小的,越娇小越可爱,我这么认为。
当她和默德斯通小姐(宴会中没别的女人)走出餐室时,我生出一种幻想,只有耽忧默德斯通小姐会对她诽谤我,我这幻想才受到纷扰。那个秃头又亮又滑的温和的人给我讲着一个很长的故事,我想和花园有关;我觉得好像几次听他说“我的园丁”一类的话。我装出很聚精会神倾听的样子,但我始终和朵拉在一个伊甸园里游玩呢。
我们走进客厅时,默德斯通小姐那冷酷而又漠然的表情又让我心忧,生怕我会在我爱的人面前受诽谤。可是,一件出乎意外的事使我释然了。
“大卫·科波菲尔,”默德斯通小姐向我招手,把我引到一个窗前。“说句话儿。”
只有我和默德斯通小姐四目相视了。
“大卫·科波菲尔,”默德斯通小姐说道,“我不必多谈什么家常事。那并不是让人愉快的话题。”
“一点也不是,小姐,”我说道。
“一点也不是,”默德斯通小姐同意地说。“我不愿记起往日分歧,或往日的粗暴行为。我受到过一个人——一个女人,为了我们女人的名誉,我讲起来未免遗憾——的粗暴对待,提起她来,我就讨厌并恶心,所以我不肯提到她。”
为了姨奶奶之故,我心头很愤慨;但我说,如果默德斯通小姐愿意,不提她当然更好。我还说,听到别人不客气地提到她,我就不能不直爽明白地说出我的看法。
默德斯通小姐闭上眼,一脸轻视地低下头;然后慢慢睁开眼,继续说道:
“大卫·科波菲尔,我不想掩盖这事实,在你小的时候,我对你持不满意的看法。这看法或许是错的,你也许已经变好了。现在,在我们中间这已不成障碍了。我相信,我属于一个素以坚定著称的家庭,我不是由环境造就的那种人或可以改变的人。对你,我可以持自己的看法。对我,你亦可持你自己的看法。”
这次低下头的是我。
“不过,这些看法”,默德斯通小姐说道,“没必要在这里相冲突。眼前这种情况下,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最好不这样。既然命运使我们又走到一起,那么别的机会下我们还会相遇。我建议,让我们在这里像远亲那样相处吧。家庭的情况使我们只好这样,我俩应谁也完全不谈到对方。你同意这意见吗?”
“默德斯通小姐,”我答道,“我觉得,你和默德斯通先生对我很残酷,对我母亲很刻毒。我只要活着,就不会改变这看法。不过,我完全同意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