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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第十九世纪
本世纪是西洋——包括欧洲和北美洲的黄金世纪。但在中国,却是最羞辱的痛苦世纪,大黑暗日增沉重。
欧洲人以及由欧洲分支过去的美洲人,在人类接力竞赛的中途,由跑步而飞奔。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物和从来没有过的思想,风起云涌的出现,西洋文明开始形成一种巨流。欧美两大洲进入一个崭新的科学、群众、追求人性尊严可以分为“主宾命题”和“关系命题”,对这两类命题加以,以及疯狂的向外扩张的轰轰烈烈的伟大时代,诸如:
——发明火车铁路、电灯、有线无线电报、电话、电车、电影、X光、留声机、轮船、打字机。
——发现石油。
——开创邮局,开凿苏伊士运河。
——军中女护士制度确立,女职员被雇用,妇女权利逐渐提高。
——工厂矿场林立,资本家兴起,劳工问题日趋严重。国际劳工协会(第一国际),国际社会主义者劳动联盟(第二国际),先后建立。
——绝对专制政体,和无限权力的君主制度没落,议会民主政府,迅速普遍兴起。
——各种前所未闻的思潮,如资本主义、国家主义、帝国主义、大国沙文主义、民族主义、军国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纷纷产生。
——不断发明和更新战争武器:如大炮、巨舰。
中国一直到本世纪四十年代,对上述新生事物,还一无所知。大黑暗如故——政治思想如故、学术思想如故、社会结构如故、科学知识如故、科举八股文如故、贫穷愚昧如故、贪污腐败如故、男人作揖叩首如故、女人缠小脚如故。一切如故,而且恶化。拒绝进步和改革的结果,使庞大的中国从光辉灿烂的顶峰,堕落为一名国际间的丑角,不断战败,不断割地赔款,但当权者冥顽不灵如故。
五十年代时,出现一个大规模的武装觉醒运动,建立太平天国。九十年代,又出现一个变法觉醒运动。但他们都被守旧的冥顽势力击败。本世纪结束时,中国已面临被列强瓜分的命运,亡在旦夕。
一 官逼民反(下)
上世纪(十八)的两大民变,白莲教的反抗历时九年,到本世纪(十九)一八四四年;苗人的反抗历时十二年,到本世纪(十九)一八○六年,先后被清政府的高压手段敉平。
两大民变虽然失败,但政治腐烂已深,贪污和冤狱手段已成为官员们的正常发财途径。清政府在艰苦的军事镇压取得胜利后,鼓舞了控制局势的信心,认为得到教训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人民应该从血的教训中了解叛变必死,谋反必亡,抗暴必被扑灭。所以清政府本身丝毫没有改革,贪污和冤狱反而更普遍和更深入,暴虐的方法也更残忍。新的群众反抗力量,遂在各地重新爆发。前半世纪五十年间几件重要的民变,列如下表:
我们选择林清跟张格尔二人作代表,加以说明。 林清是天理教的领袖之一,天理教就是白莲教,当白莲教被迫不能露面时,林清就用天理教现身。这位冒险家有一个气魄恢宏的惊人计划,准备一举攻陷皇宫,占领北京。另一位领袖李文成,则在河南滑县发动群众暴动,组成武装部队北伐呼应。这个计划最大胆的一点是,它采取擒贼先擒王的手段,准备先活捉皇帝。 一八一三年,林清率领群众进攻皇宫,不幸失败。李文成在暴动前夕被人检举,地方政府用酷刑把他的双腿折断。他的部下仓促起事,但因北京方面失败的缘故,最后也告失败,滑县城内二万汉人居民,全数被清政府屠杀。 张格尔是上世纪(十八)回部(新疆天山南路)大和卓木布那敦的孙儿。清政府官员的贪污暴虐,在回部更甚,维吾尔人处境比内地的汉人更为绝望。他们大批向西逃亡,越过葱领(帕米尔高原),投奔同种同教,而又使用同一言语的浩罕王国(乌孜别克浩罕)。浩罕对他们的同胞所受的虐待,深为愤怒。 事变的触发人物是清政府派驻回部的行政长官(参赞大臣)斌静,这位满洲赃官把维吾尔人当作畜牲一样看待,一八○二年,张格尔在浩罕王国军事援助下,攻陷天山南路大多数城市,但他显然缺少担任这种伟大事业所必须具有的英雄才能,他还没有把满洲人的势力完全驱逐出境,就急忙于专心从事内政的改革,而清政府始终掌握着塔克拉玛干沙漠之北最大的据点阿克苏城。 张格尔政权只有八年寿命,八年后的一八二八年,清政府反攻,张格尔被他的部属出卖,呈献给清政府。当时皇帝旻宁(禺页琰的儿子)教人把张格尔送到北京,他要亲自询问他叛变的原因。高级官员们———一群贪污蠹虫,立即想到上世纪(十八)(禺页)琰亲自审判王三槐,被三槐提出“官逼民反”的往事,恐怕张格尔也在皇帝面前揭发他们种种的贪暴罪行,就用一种毒药灌到张格尔口中,使他的咽喉腐烂,不能言语。当他装在铁笼之中,经过三千公里的长途跋涉,被送到旻宁面前时,口吐着白沫,痛苦万分。旻宁问他的话,他无法作答。旻宁比他老爹还要低能,他根本无意、也无力弄清楚这场事变的真象,所以他并没有把张格尔放出铁笼,教他用笔写出来,也没有追究张格尔何以喑哑如此。张格尔跟王三槐一样,受到磔刑。 我们列表只到四十年代为止,并不是以后再没有民变,而是五十年代之后,民变更大更多,如太平天国、捻军、回教徒、阿古柏汗国,比起林清、张格尔,要升高百倍,我们将逐项叙述。 二 中国与西洋的畸形关系 在中国民变沸腾声中,西洋(欧洲,以及后起之秀的美洲)各国悄悄的在这个大黑暗国家的门口出现,要求通商贸易。 回顾双方面的关系是不愉快的。 中国文明在大黑暗时代之前,远超过西洋。十三世纪马可波罗眼中,中国简直遍地黄金。可是十四世纪明政府采取愚民政策,大黑暗时代开始,对所有的外来文化深闭固拒,中国遂跟西洋隔绝,远落在西洋之后。 欧洲在十五世纪发生剧烈变化,西班牙发现新大陆,葡萄牙发现绕道非洲好望角到达印度的航线。各国商人和基督教传教士陆续向东方发展,葡萄牙商船队于十六世纪一五一七年,抵达广州。六十年后的一五八○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抵达澳门,并于一五八三年,进入较为接近腹地的肇庆(广东肇庆)传教。 因为隔绝太久的缘故,中国人对外国,尤其是欧洲,可以说一无所知。当利玛窦于十六世纪最后一年(一五九九)到达北京,求见当时断头政治皇帝朱诩钧时,政府高级官员在记载典章制度的《会典》书籍上,查不出有意大利这个地方,就坚决否认世界上有意大利的存在,幸而《会典》上载有大西洋国,于是利玛窦只好承认他就是大西洋国的人民。 葡萄牙商船队在中国有很好的收获,初次到广州四十年后的十六世纪一五六三年,明政府把荒凉的小小澳门半岛,划给葡萄牙,作为西洋各国商人的居留地。但澳门太过于狭小了,显然无法成为商业中心,他们要求进入南中国第一大港兼第一大都市广州。清政府直到十七世纪收复台湾,不再受海上威胁之后,才于一六八五年,开放广州作为商埠。葡萄牙、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的商船队和商人,汹涌而至。不过这时候的中国已非马可波罗时代的中国,西洋也非马可波罗时代的西洋,东方和西方互不相识,互不了解,各怀着跟对方相异的观念和相异的价值标准。 对于西洋的通商贸易,中国所表现的是一种怜恤的态度。中国始终是一个农业社会,一切自给自足,基本上不需要外国的产品。尤其是一些邻国的文化程度相当落后,面积又小人口又少,中国不仅是万王之王的天朝上国,而且也是物产丰富的世界中心。所以中国没有西洋那种因小国林立而产生的狭隘的国家观念,更没有西洋那种因同样因素而产生的贸易观念。只有对藩属国和进贡国,中国必须负起宗主国的责任,才准许他们前来中国贸易。如果他们对中国有重大的冒犯或拒绝中国的要求,好像不肯交出中国的逃犯之类,中国即停止贸易,作为一种惩罚,这惩罚通常都会使对方屈服。 中国对西洋的白种人,有一种离奇的印象——犹如白种人对中国人有一种离奇的印象一样。虽然中国人也曾有一小部分见过欧洲人,并跟他们打过交道做过生意,但这少数人并下能改变大多数人的意见,上自皇帝和统治阶级士大夫,下到小巷子摆地摊的穷苦小民。他们都坚信西洋人是一个没有文化的野蛮民族,鼻子特别巨大,皮肤像死人一样的苍白,长着猫一样奇怪颜色的眼睛,胡子跟眉毛都是红色的,脚长有三十五厘米(一尺二寸),而且身上发出一种奇臭。这种长相已够使中国人惊骇失措了,更可怕的事还有:英国王位竟可以由女儿继承,女王逝世后,再由女王的子女继承,这种改姓乱统的现象,使一向提倡忠于一姓,提倡宗法正统的儒家系统的知识分子,认为英国显然是无父无君的蛮夷之邦。而法国国王长发披肩,常常烹食儿童,显然是一个女扮男装的活妖精。俄国女皇更糟,经常更换情夫,几个月或一年,就把情夫砍头,再换一个接替,也属于人妖之类。根据这些认定,中国悲哀地发现,西洋人跟犬羊没有分别,具有犬羊特有的性格,不知道礼义廉耻仁义道德是何物。 在上述认定的基础上,中国人更进一步的认定西洋人既然有犬羊的本质,他们又以牛奶作饮料,证明他们非吃牛奶、酪浆就不能维持生命。牛奶、酪浆不容易消化,胶结在肚子里,必须吃大黄和大量饮茶,才能使它化解。假如几个月不吃的话,双目就会失明,肠胃就会雍塞。所以西洋人宴客时,最贵重的食品,莫过于大黄,即令最贫苦的人家,也都在胸前挂一小口袋大黄,时常用舌头去舐一舐,或用鼻子去嗅一嗅。而大黄和茶叶,只有中国才出产,因之,野蛮的西洋人,必须依赖中国。中国只要拒绝通商,那就是说:中国只要拒绝卖给他们大黄茶叶,就能立即致那些西洋鬼子于死命。 最初,西洋商人对东方庞然大物的中国,深怀敬畏,奉命唯谨,并不在乎做出低三下四丧失尊严的事。以跪拜礼来说,这个在以后不断因它而闹僵的最尊敬的礼节,西洋人开始时完全顺从。一六三七年,英国贸易团代表约翰威特,到了当时还没有辟为商埠的广州,就用双膝着地的跪拜礼,晋见中国官员。一六五五年,荷兰使节戈义尔,晋见中国皇帝福临,也行三跪九叩重礼。上世纪(十八)一七二七年,葡萄牙使节亚勒散,晋见中国皇帝胤礻真,同样下跪。不仅如此,西洋人自己不争气,他们互相排挤,互相使用丑陋的手段,向中国官员打小报告,甚至诬陷倾害对方,目的只在博取中国的欢心,以谋取多赚几个钱。中国官员高高在上,当然也无法把他们瞧得起。 广州既辟为商埠,西洋商人获准进入广州,中国称他们为“夷商”,对他们有很多限制,诸如:夷商必须住在他们自己的“商馆”之内,不准跟中国人接触,一切由中国商人组织的“洋行”(代理店)代理。夷商把货物全部交给洋行,由洋行付给货款。 ——这仍是古老的传统制度;回溯十六世纪激起倭寇事件的“市舶司”,对“洋行”就可有一个概念。不过市舶司是政府经营,洋行是商人经营。 上世纪(十八)一七五九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了一项对西洋商人的管制条例,有下列重要规定: 一 夷商每年五月到十月,才可到广州贸易,过期就要回国或回澳门。 二 夷商在贸易期间,必须住在商馆之内,不准携带武器,不准雇用中国仆妇。 三 夷妇不准进广州。 四 在贸易期间,夷商每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才可到公园游玩。 五 夷商不准坐轿。 六 夷商不准直接晋见中国官员,有所请求时,应写妥呈文请洋行代转。 七 夷商不准到街上购买东西,不准探听物价,不准买中国书籍。 这个条例显示出自十四世纪到本世纪(十九)约五百年之久,中国对西洋的畸形观念,和商业上的畸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