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们刚才指出来的那间近似坟墓的会客室,那也只是种个别情况,在其他修院里不至于严厉到那种程度。尤其是在大庙街,老实说在属于另一系统的那个修院里,那种暗无天日的板窗是由栗黄色帷幕替代的,会客室也是一间装了镶花地板的小厅,窗上挂着雅致的白纱窗帘,墙上挂着各种不同的玻璃框,一幅露出了脸的本笃会修女的画像、几幅油画花卉,甚至还有一个土耳其人的头。
号称法兰西全国最美最大并在十八世纪善良的人民口中誉为“王国一切栗树之父”的那棵印度栗树,正是栽在大庙街上那个修院的园子里的。
我们说过,大庙街上的这座修院是属于永敬会-本笃会的修女的,那里的本笃会修女和隶属于西多的本笃会修女完全是两回事。永敬会的历史并不很久,不会超过两百年。一六四九年,在巴黎的两个礼拜堂里,圣稣尔比斯和格雷沃的圣约翰,圣体曾两次被亵渎,前后两次相隔不过几天,那种少见的渎神罪发生后全城的人都为之骇然。圣日耳曼·德·勃雷的大助理主教兼院长先生传谕给他的全体圣职人员,举行了一次隆重的迎神游行仪式,那次仪式并由罗马教皇的使臣主持。但有两个尊贵的妇人,古尔丹夫人(即布克侯爵夫人)和沙多维安伯爵夫人,感到那样赎罪还不够。那种对“神坛上极其崇高的圣体”所犯的罪行,虽是偶然发生的,但在那两位圣女看来,却认为不该就那样草草了事,她们认为只有在某个女修院里进行“永恒的敬礼”才能补赎。她们俩,一个在一六五二年,一个在一六五三年,为这虔诚的心愿捐款了大笔的钱给一个叫卡特琳·德·巴尔嬷嬷,又名圣体嬷嬷的本笃会修女,要她替圣伯努瓦系创建一个修院。圣日耳曼修院院长梅茨先生首先许可卡特琳·德·巴尔嬷嬷建院,“约定申请入院的女子必须年缴住院费三百利弗,也就是六千利弗的本金,否则不许入院。”继圣日耳曼修院院长之后,国王又颁发了准许状,到一六五四年,修院的许可证和国王的准许状又一并经财务部门和法院通过批准。
这就是本笃会修女们在巴黎建立圣体永敬会的起源和法律根据。她们的第一个修院是用布克夫人和沙多维安夫人的钱在卡塞特街“修建一新”的。
因此我们知道,那个修会绝不能和西多的本笃会修女混为一谈。它隶属于圣日耳曼·德·勃雷的修院院长,正如圣心会的嬷嬷隶属于耶稣会会长,仁慈会的嬷嬷隶属于辣匝禄会会长一样。
它和小比克布斯的伯尔纳修女也完全是另一回事,小比克布斯的内部情况是我们前面已经谈过了的。罗马教皇亚历山大七世在一六五七年有过专牒,准许小比克布斯的伯尔纳修女和圣体会的本笃系的修女一样,修持永敬仪轨。但是那两个修会并不因此而属于同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