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拂在杨府里当歌妓时,养了一只大青蛙。这是她无数古怪之处中比较大的一桩。那只青蛙起初只有大拇指大,还拖了一条从蝌蚪变来的尾巴,后来就长到了有蒲扇那么大,四条腿都很肥,上半截身子是墨绿色的,肚皮则是白里透蓝。每次她从外面穿着漏肩的背带裙子回来,就到洗头的木桶里把那只青蛙拎出来,放到被阳光灼红的皮肤上。青蛙的肚皮对于阳光的灼伤有立杆见影的疗效,但是半夜里它叫起来也是非常的讨厌。平常它就呆在那个大木桶里,靠虬髯公捉来的苍蝇为生,每当红拂洗头时它就自动跳出桶来;而当红拂要在院子里散步时,它就跳到她怀里去,好像一只波斯猫。等到红拂逃掉了以后,大家想把它杀掉,不让它夜夜蛙鸣,要知道它叫起来实在吵人,但是那只青蛙也逃掉了——一跳就上了房顶,三跳两跳就不见了。对于这件事,大家的结论是红拂这种捣乱分子,养的青蛙也是捣乱青蛙。等到红拂逃出了洛阳城,就把自己养过青蛙的事忘掉了。但是别人还给她记着,一直记了好久,并且以此为据,说她是个女巫——这是因为青蛙和猫狗不同,它不是一种好东西,就算不养在家里也会成精作祟——蛇、青蛙、黄鼠狼、狐狸、刺猬,是为五仙,一贯成精作祟,是养不得的。
红拂从杨府里跑出去找李靖,然后和他一道逃出了洛阳城,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因为她跑去找男人,所以就被看成是奔女;虽然卫公在世的时候大家不好意思这样说她,但是心里都把她看成是淫荡下流之辈。等到卫公死了,这话也就能讲出口了。当然,就是在大唐朝,女孩子长大了也要嫁人,并且可以有情人,这就是说,女人最终要和男人生活在一起,但是奔向一个男人总是显得太下流。故而大唐朝的正经女孩子刚学会了走路,就用棉绳把双脚拴住,使她们只能走不能跑。久而久之,有唐一代,女人只会走不会跑,哪怕是走在路上下起了暴雨,或者是家里起了火,也只走不跑,除非她是不正经的那一种。有人到驿站去接久别的丈夫,恨不能立即投入他的怀抱,但是又跑不起来,急得蹲在了地上。只有一个贵族妇女敢于在大庭广众之下飞跑,那就是红拂。为此她做了一条裙裤,看上去是裙子,实际上是裤子。穿着裙裤她的一百米能跑进十二秒之内,但也不能参加运动会。大唐朝的妇女运动会竞赛项目只有一个,就是竞走。假如有年轻女人问这为什么。就骗她们说:女人和男人结构不一样,只要跑起来,就会从中间裂成两半——红拂那种下流坯当然不在内。
就算你不大相信,也不敢轻易去冒这种危险。但这已经是以后的事了。当时的事是卫公死掉了,红拂也想殉夫死掉。大唐朝的贵妇们知道了就说:殉夫?她也配!言外之意是她是个下流坯。而这些话传到了红拂耳朵里,她就说:配也好,不配也罢,反正我是不想活了。当时那座黄土压平的长安城进入了盛夏,这个季节风很多,把陕北高原的黄土全刮上了天空,然后像细箩子罗面粉,黄土面儿连绵不断地从空而降。这不是尘土,而是绵软的湿土。天上落一次土,长安城里的树叶都要不绿好几天。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不成为寻死的原因。
有关红拂被大家认为是个下流坯的事,以下事实可以证明:当时长安城里有身分的人女儿出嫁时,需要向她传授房闱之事,母亲总是让她去找红拂问。而那个女孩子总是这样来问:红拂阿姨,你和李伯伯当初是怎么弄的?红拂开头说:李伯伯拿出一根擀面杖来扎我。这还是相当正经的。这个女孩子进了新房就板着脸对新郎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坏心眼!把你的擀面杖拿出来!但是总要回答这类的问题,红拂就烦了,开始胡说八道,甚至教唆新娘在新郎的擀面杖上咬一口——众所周知,就是新郎的擀面杖也经不住咬,因为它毕竟不是木头做的。由这件事可以知道,红拂一点都不乖。这就是她后来没有好结果的原因。
以下是我对乖的定义:那就是听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加上自己的感叹,把它到处炒卖。比方说,那个向红拂请教过房闱之事的女孩子,第二天就会奔遍全城,告诉所有的女伴说:你知道红拂阿姨说的那个擀面杖吗?它是肉做的。还是连在人身上的哎!别人听了纳闷道:什么擀面杖?什么红拂阿姨?什么肉?连在谁身上?这些她都不解释,就这样走开,去找下一家继续散布这个消息。一个女孩子这样奔忙时就显得很可爱。而红拂并不是欢迎一切信息,听到了以后也不感叹,而且不肯炒卖。所以她一点都不奔忙,也不乖。
我也是个不乖的人,什么消息到了我这里就死掉了。有人说,王二是个黑洞,只往里听不往外讲。这使别人都以为我甚傻。懒得管我的事。后来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大家就不再以为我傻,而是以为我不知道,必须来告诉我,从今晚上电视节目是什么到我该结婚了,都有人提醒。这就造成了一些误会。比方说,有人告诉我今晚上要演一个连续剧,我就按点把电视打开,从头看到了尾,没看出什么来。与此同时,我还录了像。那一夜我又看了四遍,除了彩电画面是三种单色像素组成的之外,什么也没看出来。而这一点我也是早就知道,只不过没在屏幕上看出来。我想别人告诉我晚上某点要演某个连续剧,决不是要我看像素罢。第二天我就去问那个人昨晚上你叫我看什么?他说没什么,就是那个连续剧。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我对这样的答案不满意。
还有数不清的人告诉我,该结婚了。这当然是件重要的事,提醒得对。不管谁说起这个话题,我总是很认真地回答说:我不想结婚。我想这解释得够明白了,但是他们却不满意。有一天,有个同事对我说,你结婚后生不了孩子,可以领一个。我想了半天才答道:不。我宁愿养只猫。这样回答了以后,整整半天我都心神不安。你要知道,我根本就不喜欢猫,我讨厌猫尿的味。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不必养猫,因为我能弄出孩子来。前不久因为操作失误,使小孙做了一次人流,是我陪着去的。为此她还一再敲打我的脑袋。但是这丝毫没使我放下心来,因为我更怕孩子吵。最后我终于想了起来:我根本不想结婚,所以更谈不上有孩子的问题。至于那位同事为什么要提醒我,据小孙说是这样的:人家以为我是害怕结婚以后不能生孩子,所以不敢结婚。但是我丝毫不记得自己宣布过自己是因为造不出孩子来所以不敢结婚,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
李卫公一死,红拂就遇到了麻烦。人家说:瞧她那个妖艳的样子——卫公要是不早死才怪哪。红拂听了这句话大吃一惊,赶紧跑回家去照镜子——都活了半辈子了,忽然知道自己很妖艳,这应该说是个意外的发现。但是她没有因此苟且偷生,不想死掉。尽管大家都说她是不配死掉的。我现在也遇到了麻烦,当然麻烦的性质和红拂遇到的性质有所不同——现在我还没碰上要死要活的问题。所有的人都问我为什么不结婚。千万不要说什么“结婚不结婚是我的自由”之类的傻话。你的自由就是别人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或者别引人注目。至于后一条,我已经触犯了。我现在是个数学人瑞,大家都认识我了。
对于我来说,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就是证明了自己是个傻瓜。每到月底,全楼的水电煤气费都是由我来算了,一直算到我出现了脑缺血的症状。其实我完全顶不了一个计算器,而一个计算器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掏钱去买一个好啦——但是这样说又会得罪人。李卫公造好了长安城,自己就被困在了里面。还有一个小伙计给人家糊顶棚,把脑袋糊在了顶棚上面——这些事全是一样的。我正在考虑今后该怎么办,甚至想到了和小孙一道跑回过去插队的地方去当野人。当野人只是各种考虑之一,其他的考虑有:到洛杉矶去做一段研究工作(有这种机会);改行当作家;下海经商(卖煎饼),我不想去洛杉矶,因为我对数学已经不再有兴趣了,而且我肯定学不会开汽车。在我这个年龄,在饱经沧桑、被纯数学折磨得奄奄一息后去当作家,显然是对现存作家智力的渺视。要说到下海经商,我肯定是只会赔本。当野人会踩上猎人的夹子,那种夹子可以一下把脚骨夹碎。所以现在我是走投无路。但是我显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 作者: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