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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夜奔 三  > 返回《红拂夜奔》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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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年前,在我插队的地方,我叉手于胸,面对着一片亚热带的红土山坡岔开腿站着,用这种姿式表示我永不妥协的决心。这种景象和堂·吉诃德有一回逃进深山时的情形很相像。堂·吉诃德和他的名马在一起,我带着我的马兄弟,只少一个桑丘·潘萨。堂·吉诃德发了一大堆恶狠狠的誓:要在一年之内不和女人做爱,不在桌布上吃面包,不穿内衣睡觉,等等。我一个誓也没有发。但是事实证明,我这个亚热带的堂·吉诃德在任何方面都不比他差。永不妥协就是拒绝命运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转意,拿出我能接受的东西来。十七岁时我赶着马在山坡上走路,穿着塑料拖鞋,一双白的足球袜,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穿,光着屁股;我的衣服在马背上用皮带捆成一卷。那个山坡上的草都匍匐在地上,就像收过的白菜地上的菜叶子——草叶子很硬,叶边卷着,牛和马都不爱吃,这大概是被牛马吃出来的变种罢。我一副老相,面颊紧贴着嘴角,手臂的里面青筋裸露,往前走时,把屁股上的棱角留在后面。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如果有人看到,那就是一个光屁股的男孩子跟着一匹瘦马在山坡上行走。阳光能把人烤熟。我就这么走过了阳光,走进树荫里。这个怪诞的行为表明我决心离开这个只有茄子和芋头可吃的地方,开始我的生活。它也表明我决心背弃我的马兄弟,虽然我爱它爱得要命、但是将任凭它在老年以后被人杀死制成皮革。顺便说一句,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能力买下一匹老马把它养在家里。这件事说明我们为什么要爱女人—一她们在值得一爱的动物中,如果不能说是最便宜,起码也该说是我们唯一负担得起的——但是这两种说法是一样的。我要离开那个地方的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伙食,而是渴望有一种智力生活,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就选择了数学,竭一生之力证明了一个数学定理。现在我已经后悔了。我不应该干这件事——我应该干点别的。
  我十七岁时,满脑子都是怪诞的想像,很想写些抒情诗,但是笔记本不是一个可靠的地方。所以我总是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爬起来,就着月光,用钢笔在一面镜子上写,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把整面镜子都写蓝了。第二天有人拿镜子一照、看见一张蓝脸,吓得尖叫一声。但我只是躺着,什么都不解释。人家对我这些行为的评价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王二,你可真豁得出去!这些事注定了不管我到哪里,总是显得很怪诞、很不讨人喜欢。这说明我和别人之间有很深的误会,但是我不准备做任何事去弥合它。相反,我还要扩大这些误会。现在我老在想,面对十七岁时的誓言,我做的是不是已经够了,可以不做了。
  我现在正在考虑小孙的一个建议:辞了职到学校门口卖煎饼。这样不但挣钱多,而且省心。最近我总在开会,坐得长了痔疮。假如有外宾,还得穿西服打领带。我根本就不会打领带,只好拿了它在办公楼男厕所里等熟人,简直把德行丧尽。卖煎饼未尝不是好主意,但是我未必吆喝得出来。还有假如因为争摊位打了起来,我打得过谁。数学家的长处是不但要考虑每个主意,而且要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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