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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子重耳之亡——磨难是一笔财富  > 返回《五经之春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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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晋公子重耳之及于难也(1)。晋人伐诸蒲城,蒲城人欲战,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禄(2),于是乎得人。有人而校(3), 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从者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 司空季子(4)。

  狄人伐唐咎如(5),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于取季隗,生伯俦、叔刘(6)以叔隗妻赵衰(7),生盾。将适齐(8),渭季隗曰: “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对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9)。请待子。”处狄十二年而行(10)。

  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11),乞食于野人(12),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稽首受而载之。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13)。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 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14),以告姜氏(15)。姜氏杀之,而谓公 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 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 遣之(16)。醒,以戈逐子犯。

  及曹(17),曹共公闻其骈胁(18),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19)僖负羁之妻曰(20):“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于诸侯。得志于诸候而诛无礼,曹其首也。于盍蚤自贰焉(21)”乃馈盘飨,置壁焉(22)。公子受飨反璧。

  及宋(23),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

  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24):“臣闻大之所启,人弗及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公子,姬出也(25),而至于今,一也。离外之患(26),而天不靖晋国(27),殆将启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28),而从之,三也。 晋、郑同齐(29),其过子弟固将礼焉,况天之所启乎?”弗听。

  及楚,楚子飨之(30),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谷?”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 者(31),君之余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 “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32),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33)。 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34),右属藁踺(35),以与君周旋。”子玉请杀之(36)。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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