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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一章

主权不能放弃

从以上建立的原则,第一个和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只有一般意志才能使得国家力量达成它应有的 目的,也就是共同利益;个体利益交织既然使社会的产生成为必需,而这种利益的约法也使社会的存在成为可能。正是因为这些共同的利益形成了社会的紧密纽带, 没有这些共同利益的交集,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了。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

因此我要说,主权,不过是一般意志的实践,它不能放弃自己。作为一个集体存在的主权者,只能由它自己代表自己;权力是可以转移的,但是意志是不能转移的。

个体意志虽然在某些特定事物上可能和一般意志重叠,这种重叠不可能维持不变,因为个体意志 本质上就是局部的,而一般意志追求的是平等;这种重叠更不可能有任何保障,即便它曾经一直存在,它也只能是出于巧合而非机制。主权者确实可以说:这个人的 意愿现在就是我的意愿,但是它不能说:明天他的意愿还仍是我的意愿,这是因为意志并不能延伸到未来,而意志也不可能不利于意志的主体。因此,如果人民信誓 无条件的臣服,人民也就解体不再成为人民了;宗主帝王扬威立万之日,主权政体分崩离析之时。

但这并不是说统治者的政令不能成为一般意志;只要主权者仍然拥有否决的自由而没有行使否决。此时,整体的沉默就是人民的认同。这一点以后还会深入论述。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二章

主权不能分裂

正如主权不能放弃,与此同一原因,主权也是不能分裂的。意志要么是一般的,要么不是一般的【原注1】;代表的公民要么是全体要么只是部分。一旦申明,前者就成为主权的决议而构成法律,而后者不过是个体意志,或官员的决议,最多是一种政令而已。

但我们的政治理论家们,不是在根源上分裂主权,就是在对象上将之分裂开来。一会是力量和意 志;一会是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一会是纳税权、司法权和战争权;一会是内政权力和外交权力。有时他们把这些混为一谈,有时他们又把它分裂开来。对于他们, 政体好象是各种东西拼凑的魔术;好象他们是在拼凑一个有着几个身体的人,而每个身体都只有自己的眼睛四肢,仅此而已。据说日本魔术师可以把小孩在观众前肢 解了,然后把这些肢体一一扔向天空,落下的还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这和我们的政治理论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们分花妙手地肢解了社会整体,再把它用只有他 们自己才懂得的方式重新组合。

这样的错误起因于缺乏对主权权威的精确理解和表面片面的对主权者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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