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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六月,我的小说初稿已经完成,觉得自己应当休息一下,所以打了一只包,乘上那只夏天常把我们开到福斯湾洗海水浴的单桅帆船,并且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
由于风时起时歇,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把附装的马达一路上轧轧开着。我们在戛纳港过了一夜,在圣马克昔姆又过了一夜,在萨纳里过了第三夜。后来就到达土伦。
这 个海港我对它一直有好感。法国的舰队赋予它一种既浪漫而又亲近的气息,而且在那些老式街道上闲逛,从不使人厌倦。我能够在码头上留连几个钟点不走,看那些 上岸休假的水兵一对一对地或者带着女友闲逛,平民来回溜达着,就好象除掉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没有其它的事可做似的。由于所有这些船舶和渡船都是把扰 攘的人群带往这个大海港的各个据点去,所以,土伦给你的印象是大千世界各种活动的一个终点站。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天光和海水照耀得有点眼花缭乱 时,你的幻想就会将你带往金光灿烂的海角天涯。你坐一条狭长的船在太平洋上一座珊瑚岛上登陆,周围长着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部黄 包车;你的船向太子港疾驶着,你从上甲板察看那些嘈杂的、做着手势的一群黑人。
帆船在上午较晚时到达。我于下午三点左右上岸,沿着码头走去,看看店铺,看看身边经过的行人,看看坐在咖啡店天篷下面的客人。忽然间,我看见索菲;在同一时候,她也看见了我。她笑着向我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拉手。她一个人靠一张小台子坐着,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坐下来喝杯酒,”她说。
“你跟我一同喝一杯,”我说,同时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她穿了一件法国水手穿的蓝白条子紧身衣,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的凉鞋,露出涂了趾甲的大足趾。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淡金色简直近于白银。和我们在拉白路碰见她时一样浓装艳抹。从桌上的盘子可以看出她已经饮过一两杯,不过人还清醒。她对我的态度还算亲热。
“巴黎的那些人好吗?”她问。
“想来都还好。自从那天我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午饭之后,我还没有碰见过谁。”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大笑起来。
“我总算没有跟拉里结婚。”
“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马利亚[注]。不行。先生。”
“你为什么到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 嬉皮笑脸地望着我。头傲然抬起一点,小奶子,狭窄的腰身,加上这身打扮,她看上去简直象个顽童。可是和我上次看见的她一比,穿着那件红衣服,那种又漂亮又 多气的使人看了不起劲的派头,不能不说她现在要吸引人得多。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搽的胭脂,眉毛涂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 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其妩媚的地方。
“要不要我告诉你?”
我点点头。侍役把我叫的啤酒和她叫的白兰地苏打送过来。她用手里刚吸完的粗丝卷烟燃起另外一支。
“我 那时有三个月没有喝过一杯酒。没有抽过一次烟。”她看见我微微吃惊的神情,不禁大笑。“我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觉得难受之极。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 时,我简直要把房子叫塌了;我常说,‘我支持不下去了,我支持不下去了。’我跟拉里在一起时,还不怎样难受,可是他一不在,那简直是地狱。”
我正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起来,看出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这证明她现在还在抽。她的眼珠绿得骇人。
“我的结婚礼服是伊莎贝儿送的。这衣服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真美。我们讲好我来找她,然后一同去摩林诺。这一点我是服帖伊莎贝儿的,她对衣服实在内行。
我 到了她的公寓,那个佣人告诉我,他的女主人急急忙忙把琼带去看牙医生了,留下了话,说她即刻就回来。我走进客厅。桌上还放着咖啡壶和杯子,我问那人能不能 给我来一杯咖啡。那时我靠着打气的只有咖啡了。他说替我烧点来,同时把吃剩的咖啡壶和杯子拿走,在盘子里留下一瓶酒。我看了一下,原来就是你们大家在里茨 饭店谈论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苏布罗伏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他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儿的。”
“你们 全盛夸酒非常之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打开塞子,闻上一闻。你们讲的一点不错;酒闻上去的确他妈的非常之香。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那人把咖啡送 进来。咖啡也很好。人们都大夸特夺法国咖啡好,让他们去夺吧;我还是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可是,伊莎贝儿的咖啡烧得不坏,我正感 觉无聊,吃了一杯咖啡,人觉得好些。我望望桌上放的那瓶酒。真是馋人呀,可是,我说,滚他妈的蛋,我决不想它,于是又点起一支烟。我想伊莎贝儿就会来了, 可是,她并不来;我变得神经非常不宁起来;我最恨等人,而且屋子里没有什么可以翻阅的东西。我在屋子里开始走动起来,看看墙上的画,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 那个混蛋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倒一杯出来,看看它。它的颜色确实好看。”
“淡绿色。”
“对 了。怪吧,它的颜色就跟它的味道一样。那种绿色就象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心子里看见的那样。我非得看看它的味道是不是也是这样不可,我想尝一下对我不会有 什么影响;我只打算呷一口,接着,我听见一声响,我当伊莎贝儿来了,就一口把酒喝掉,因为我不愿意被她撞见。但是,伊莎贝儿并没有来。天哪,我自从戒酒以 后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好受过。我的确开始觉得人又活络起来。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儿进来,我想我现在和拉里已经结过婚了。我不懂得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她没有进来吗?”
“没有,她没有来。我很生她的气。她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叫我这样等她。接着,我看见杯子里酒又满了;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把酒斟上,不过,信不信由你,我并不记得我曾经倒过。可是,再把酒倒回去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把酒喝掉。
没 有话说,酒实在太美了。我觉得自己变了个人;觉得自己在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来没有这样感觉过。你可记得那个老屈死说,他在波兰看见有人用大杯子灌这种 酒,但是神色不动吗?哼,我想,一个波兰狗崽子喝得了,我也喝得了,管他妈的索性喝它个痛快,所以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把杯子斟得满满的。什么母亲 的奶是天下最美的,完全胡扯。这底下我就记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敢说等到我喝得尽兴之后,瓶子里已经所剩无几了。接着,我想到我要在伊莎贝儿进来之 前溜掉。她几几乎撞上我。我才走出前门,就听见琼妮[注]的声音。我奔上公寓的楼梯,等她们全都进了自已公寓关上门之后,再奔下来,上了一辆出租汽车。我 叫车夫死命地开,他问我上哪儿去,我向他哈哈大笑。人就象成佛成仙一样。”
“你回自己的公寓没有?”我问,明知道她没有回去。
“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大傻瓜?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那些我常去的地方一处也不敢去,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里。我知道拉里决不会在那里找到我。再者,我还要过一下烟瘾。”
“哈基姆是什么地方?”
“哈基姆。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而且只要你付得起钱,总能够替你弄到鸦片。他同我是很要好的朋友。你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弄到,不管是男孩子,是男人,是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半打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
我 不知道搞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吃吃笑起来。“各式各样的,和各种肤色的。总算把损失掉的时间捞回来。可是,你知道,我害怕起来了。我觉得在巴黎住下去不安 全。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的钱已经花光,那些狗娘养的,你得付钱,才跟你睡觉,所以,我就出来了,回到公寓里,给看公寓的女人一百法郎,告诉她如果有 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离开了。我把行李打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一直到抵达这里之后,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你从此就没有离开吗?”
“一 点不错,而且我要一直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那些水手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有一间房间。你 知道,商业与航海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她放荡地唤一下鼻子。“又香又刺鼻子,你知道客人们就在自己房间里抽,使你有一种亲切之 感。他们而且不管你带什么人进来睡觉。早上五点钟时,他们来敲敲你的门,喊那些水手上船去,所以,你只管放心大胆睡觉。”接着,并不改换话题,就说:“我 在沿码头的一家铺子里看见一本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
刚才经过书店时,我曾经停下来看看橱窗,注意到在别的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我想,你看了不会觉得好玩的,”我说。
“为什么不?你知道,我是能够看书的。”
“而且你还能够写,我相信。”
她迅速地看我一眼,大笑起来。
“哎,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不象样子,但是,我觉得很好。我想是拉里告诉你的。”她迟疑了一下。“人生反正是他妈的,可是,如果能找些乐儿,而你不去享受,那你就是天大的傻瓜。”她把头挑战性地向后一甩。“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在上面写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离开。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留在你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候,一条海军汽艇开到码头上,汽艇里跑出一群水手来。索菲狠狠看了那些水手一眼。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一个挥一下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溜掉。他是个科西嘉人,而且和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注]一样妒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看见我时迟疑了一下,但是,索菲作了一个打招呼的姿势,就走到我们桌子面前。他很高,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钧鼻子,乌黑的鬈发。样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不会讲话可是漂亮,”她向我说。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人要讲法文,是不是?”水手厉声说。
索菲转身向他一笑,笑里带有一点调侃味道。她说得一口流利的俚俗法语,美国音很重,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猥亵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告诉他你很漂亮,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我用英语讲了。”[注]她对我说。
“他很棒。肌肉就象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这些恭维话使水手的愠怒消失了,带着满意的微笑弯起胳臂,把二头肌鼓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吗,你摸摸看。”
我摸了一下,表示相当钦佩。我们拉呱了几分钟。我付了酒帐,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记那本书。”
“不会的。”
我 和两个人都拉了手,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接着,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念头,但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写,我把龙沙 [注]那首精美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上面(这首诗是所有选集里都有的):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我把书留在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常住在那 里,因为天一亮,人就被呼唤值勤人上班的喇叭吵醒;那时太阳朦胧照在港里平静的水上,犹如给那些幽灵似的舰只蒙上一层尸衣,十分娇美。第二天,我们开往卡 锡,我要在这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开到马赛;在马赛换了一只我们预订的新船。一星期后,我回到家里。